一、具体步骤:
(一)领取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。
在医院死亡的,到医院领取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,如属非正常死亡的,由公安机关在死亡证明上加注处理意见。
医院以外死亡的,到当地公安派出所领取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。
(二)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(电话:020-87744444)。
(三)遗体运回殡仪馆防腐。
一般情况下,遗体应在72小时内火化;腐变、甲类传染病、炭疽死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死亡遗体,不进行防腐保存,及时火化处理。(《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》)
(四)备齐办丧证件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及出殡。
1、审核证件。
凭已注销户口(外地户口除外)的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、死者和委办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明到殡仪馆业务部总台进行证件审核,属以下特殊情况的,还须办理:
(1)交通事故死亡,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《尸体处理通知书》。(《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》)
(2)涉及凶杀、刑事伤害致死的遗体,须有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尸体处理证明》。(《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》)
(3)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正常死亡的,需经公安司法部门法医鉴定,并负责签发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。(《关于全市启用统一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的通知》)
2、业务洽谈。
阅读《客户告知书》,填写《广州市殡仪馆殡殓申请表》,与业务员进行业务洽谈,预约出殡时间、告别厅堂和火化日期:
厅堂类型 | 容纳人数 | 告别会安排时间 | 告别仪式时间 |
小告别厅 | 20-30人 | 第一班次:09:30——10:30 第二班次:11:00——12:00 第三班次:13:00——14:00 第四班次:14:30——15:30 第五班次:15:30——16:30 | 10:00 11:30 13:30 15:00 16:00 |
大告别厅 | 80人 | ||
中礼堂 | 150人 | ||
大礼堂 | 600人 |
3、选购殡仪用品和确定服务项目。殡仪用品包括各式骨灰盒、骨灰盅、金塔、寿衣、寿被、寿枕、包装箱等,服务项目包括:布置告别厅堂的鲜花制品、布艺、挽联、挽帐、遗体护理、遗体特殊妆容、投影服务、代客租用客车等。
4、凭《业务收费清单》到收款处交费,若业务洽谈当日未交款,请于出殡前24小时交付。
5、到花圈部办理花圈、挽联业务。预约或出殡当天增加献花圈(绢花)及挽联的,到主礼楼鲜花部(1号告别厅旁)填写送花圈人员名单,现场设有挽联书写咨询处帮助办丧人员填写挽联。若需要大量鲜花制品的,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办理。出殡前20分钟停止办理临时增加鲜花圈、挽联业务。
6、交自备寿衣。办丧人员凭《广州市殡仪馆自带寿衣清单》提前一天以上到主礼楼花圈部收寿衣处(1号告别厅旁)办理手续。在我馆购买的寿衣寿被,由我馆负责办理。